二孩政策忽略细则,引发女子引产保饭碗

作者:家家月嫂 发布日期:2011-05-26

第一财经等媒体报道,引起了国家卫计委及广东各级卫计委的关注。昨天下午,卫计委内部就此事进行了紧急沟通和磋商。据媒体报道,昨晚广东省卫计委召开党组会议,对再婚夫妻再生育问题进行讨论,并决定今日就做出公开回应。

  另据广东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介绍,去年广东省在修改人口与计生条例时,就制定了针对再婚夫妻在再生育方案,但是上级有关会议审议时,领导建议暂缓纳入新版计生条例中。

  今天,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,新修订的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:其他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。“我们理解,这条规定实际上已为再婚、病残儿家庭再生育,预留了细化的空间。即,对相关的再生育条件做出细化的规定,都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。”也就是说,即使实施细则是很晚才出来,但依然是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  对于“有的用人单位动员已经怀孕的再婚家庭采取补救措施,否则就要解除劳动合同,当事人该怎么办”的询问,该负责人表示,目前省条例修订工作正在依照程序推进中,具体哪些情形能够再生育还得等省条例作出具体规定。

  “对于目前已经怀孕的,我们建议用人单位暂不处理。”这位负责人说。

  他同时强调,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省条例后,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法行政,对符合新条例规定再生育的,及时补办审批手续,按政策内生育对待;不符合规定再生育的,根据法律、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最后这位负责人再次强调,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。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,人口众多的基本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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