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假90天拟增至98天导致部分女士担心就业更难

作者:家家月嫂 发布日期:2006-05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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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周女士说,如果一个自然段内几次流产,是否也享受条例的相关规定?不符合计划生育的规定生产也享受条例的相关规定?所以条例应作出相应规定。

政策展望

成都生育报销有望实行单病种付费

昨日,市人社局生育保险处有关人士称,我市关于《生育保险》有关规定正在测算中,等人社部有关指导意见出台后,将会出台有关细则,我市生育保险医疗报销有望实行单病种付费。

有关人士称,目前成都市生育津贴标准: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,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: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;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;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;剖宫产增加15日;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。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: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;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;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;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;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。

“生育医疗费有望实行单病种付费,生育津贴可能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,产假天数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”有关人士表示,以前流产的生育津贴没有做出规定,新的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将会很快出台,将会对流产做出生育津贴标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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